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的休息权没有得到充分保障;低俗广告贬低女性人格尊严;智障妇女遭受家庭暴力;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全国妇联发布了一批侵害妇女权益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聚焦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公共利益损害突出问题,总结推广各地开展侵害妇女权益检察公益诉讼的典型经验,为进一步依法保护妇女权益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样本。
依法保障妇女权益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中国已经建立了包括100多部法律法规在内的完备的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屏障更加坚实。最近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积极回应了当前妇女在就业、财产分配、人身权利等领域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还增加了公益诉讼条款,明确了公益诉讼的监督情形和受案范围,凸显了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妇女权益的改革效应和制度优势。
检察公益诉讼具有团结各方、促进系统治理的独特制度价值。在妇女权益保护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有利于突破个体诉讼的局限,解决侵害妇女权益的系统性、顽固性、普遍性问题,提高妇女权益保护的整体水平。从司法实践来看,不少地方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办理妇女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推动追根溯源,有效促进了本地区同类问题的综合治理,起到了一案处理、一案管理的效果。
现实中,男女受教育机会不平等,就业中隐形歧视依然存在,部分女性面临重大生存压力,女性在公共场所的隐私权不容忽视,这些都给女性权益保护带来一定困难。虽然很多女性意识到要依法维权,但由于取证困难或缺乏诉讼专业知识,不愿意诉诸法律。在这种情况下,公益诉讼的及时赔偿,不仅可以加强对妇女个体权益的精准监管和特殊保护,也有助于全社会形成依法保护妇女权益的法治共识,在更大范围内消除对妇女的偏见、歧视和暴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行为不足以实现自决”。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办案力度,监督《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的实施,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要继续深化协作配合,推动建立和完善线索移交、信息共享、联合研究、专业支持等常态化联络机制。,加强普法宣传,增强保护合力,积极营造保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法制环境。
法治是保护妇女权益的有力武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功能,更加注重对妇女权益的全方位保护,对侵害妇女权益的问题进行全链条治理,坚持“自管”促进“全管”,必将为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