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市民买药需求明显增加,主要集中在“连花清瘟”和“布洛芬”等品种,相关药品短期内面临较大供应压力。
近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先后发布了《新冠肺炎感染者家庭治疗常用药物参考表》和《新冠肺炎感染者中医家庭干预指南》。目前,根据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患者的特点,各地也总结了当地的疫情防治经验,出台了适合当地特点的诊疗方案,并针对新冠肺炎不断加强对群众的合理用药指导。
北京:制定北京市新冠肺炎感染者用药目录。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组织药学、临床、中医药专家,结合北京气候特点,参考本轮疫情药物治疗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市新冠肺炎感染者用药目录(目录另行发布)。
用药目录是对第九版诊疗方案推荐药物的完善和补充,将具有清热解毒、祛湿功效的中药具体到药物品种上;按照中西医分离的原则,对发热、咽痛等6种中医诊断症状推荐了67个中药品种,对咳嗽、咳痰等4种临床症状推荐了41个西药品种。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应对新冠肺炎中的重要作用,科学有效地开展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治工作,保障人民健康,根据《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治疗方案的通知》,在总结前期中医药治疗新冠肺炎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地区气候 黑龙江省近期病例的人群体质和临床特点,并经省中医药治疗专家组研究,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中医药防治方案(2022年版)》。
安徽:不要只盯着莲花晴雯!推荐药方来了!
12月11日,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通知,发布《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中医药防治推荐方案》。节目指出,目前奥米克隆突变株已成为新型冠状病毒中的主要流行毒株,其传播速度快,隐蔽性和传染性强,临床上可出现咽痛、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
据安徽中医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专家指导组介绍,目前病毒感染以“风热毒”为特征,少数伴有寒湿。为科学合理使用中药防治新冠肺炎感染,安徽省中医药学会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诊疗方案》,结合安徽省实际,制定了本推荐方案。
山东:研究制定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治规划。
12月11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组织有关专家在《山东省中医疾病防治规划》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判,结合近期新发病例,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中医防治规划(2022优化版)》,供各级医疗机构和相关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中参考。
该方案指出,新型冠状病毒属于中医的疫范畴,是由感受疫气、感染疫气和湿引起的。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应对传染病疫情的优势,强化中医药“治未病”作用,突出中医药辨证论治特色,结合今年山东气候变化和流行病学特点,制定本方案。
食谱来了!广东发布新冠肺炎中医防治规划。
为继续做好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治工作,指导各地合理使用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近日,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的中医药防治专班结合广东省当前气候、季节、人群特点,组织中医药专家制定了《广东省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
该方案包含预防和治疗两个部分,并提供了详细的处方配伍、汤剂、给药方法和适用人群。
陕西:印发新版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治规划。
12月13日,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陕西省新冠肺炎感染中医防治方案(试行第四版)的通知》。
该方案由新冠肺炎省中医防治专家组根据新冠肺炎传染病特点和陕西省区域气候特点修订而成。
甘肃:发布新冠肺炎家庭中医治疗指南
日前,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医疗救治组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感染者家庭治疗师中医救治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新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患者在居家隔离期间,应根据其具体症状选择相应的中医方剂进行治疗。
山东青岛:制定青岛市新冠肺炎感染者家庭中医治疗指南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和特色,指导新冠肺炎感染者居家治疗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发布的《新冠肺炎感染者居家中医药干预指南》核心要义,青岛市卫健委组织专家制定了《青岛市新冠肺炎感染者居家中医药治疗指南》。
指南适用于无症状或轻度居家感染者,不并发严重基础疾病;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无严重心、肝、肺、肾、脑等重要器官功能障碍,需住院治疗。
武汉:发布新冠肺炎家庭预防和治疗感染药物目录
12月12日,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新冠肺炎家庭感染防治药品目录。据武汉市市场监管局介绍,目前没有特效药可以治愈新冠肺炎感染,但有很多对症治疗的方法。可用于对症治疗的药物有很多种,包括西药和中成药。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大型零售连锁药店销售的这些药品进行了收集整理,现予以公布。
针对新冠肺炎家庭感染的预防和治疗,本目录包含了目前武汉市药品零售市场上的大部分可用药品。人们可以在需要的时候参考和购买,也可以在药店药师的推荐和指导下,选择其他未列入本目录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