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启动。在北京、上海、广州等36个主要城市或地区。,可以设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基金账户,向基金账户缴费,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在以前的养老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是第一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第二支柱,现在个人养老金是第三支柱。这种个人养老有政府政策支持,带有浓厚的市场化色彩,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养老保险。这些新特点无疑使个人养老金成为中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个人养老承载着全社会的期待,也被视为改善民生、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抓手。此前,有关部门已经对个人养老金的制度概念做了很多解释。接下来,这一政策的实施需要充分考虑当前经济发展的客观情况,根据人们具体的经济生活水平,有效利用相关税费优惠和财政激励,使个人养老金真正释放出应有的制度善意和市场价值。
要严格强化个人养老金的普惠性。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最大价值应该体现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个人养老金也是如此。作为理性经济人,人们是否自愿缴纳到个人养老基金账户,是否主动购买个人养老产品,首要考虑的是个人养老相对于普通存款和理财产品能否享受到足够的税收优惠。从此次实施的个人养老金政策来看,暂时没有投资收益税,在领取过程中也有类似的普惠性,值得期待。
要充分体现个人养老金的市场化。“个人自愿参与”和“市场运作”是个人养老金最重要的两个特征。这意味着一批市场化、商业化的养老产品将应运而生,从而创造一个稳定的市场,作为推动养老保险的活水之源。目前养老规模结构既有总量不足的问题,也有结构不均衡的特点。其中,第一支柱占养老金总额近70%,第二、第三支柱发展和提升空间巨大。面对庞大的可参与个人养老的人口基数和未来可能积累到万亿元的个人养老市场预期,只有充分调动市场要素,不断加强产品竞争,以市场手段凸显个人养老的福利保障和投资价值,才能加快居民资产配置从房产、存款向个人养老转移,进而发挥个人养老在推动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
要妥善保障个人养老金的安全。有了平台和技术的加持,人们支付和购买个人养老金会更加方便。面对这个巨大的市场,相关的市场服务必然会不断完善。这也意味着,市场化运作很难避免个人养老金的投资风险和波动。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对个人养老金的监管,规范可能出现的非理性行为就显得尤为重要。养老金投资不同于很多市场投资。受人们观念的影响,面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如果不能以高质量的产品投入这个市场,就会导致各种安全心理隐患,带来新的社会矛盾。这就要求相关机构严格加强对个人养老金投资销售机构的监管和约束,确保个人养老金市场安全有序运行。
现在个人养老政策已经实施,期待相关配套政策不断出台和完善,各类金融机构推出更有针对性的优质产品和服务,不断发挥社会养老第三支柱在服务市场经济和社会保障中的价值,让广大居民从中获得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享受更加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