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当前,我国农村老龄化形势较城市更加复杂,一些地方呈现出“城乡倒置”“空巢”和失能比例高等特征。我和团队在5省10村开展的一项实地调研发现,大多数农民依然倾向传统的居家养老方式。不过,伴随城镇化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加速,少子化、空巢化以及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约束正在动摇家庭养老的现实基础,关注和回应农村基本养老服务面临的现实问题刻不容缓。
首先,农村养老面临照料缺失、养老服务供需不匹配的双重困境。老年人“自养”十分普遍,“老老照料”越来越常见。调研发现,部分农村地区空巢老人比例甚至超过70%,不少高龄老人仍然在参与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部分地区现阶段农村老人享有的养老保障水平较低,基础养老金难以覆盖日常生活和必需的药品等支出,自我养老质量不高。伴随年龄增长和健康状况变化,老年人对家庭照料的依赖会持续增强。由于青壮年远距离外出,许多家庭正是由老人承担起对其他家庭成员的照料重担。尤其是处于疾病照护和长期照护中的家庭,经济和精神压力与照料重担并存。与此同时,农村的养老服务供给水平较低,且获取门槛较高。在资源匮乏、基础薄弱的农村地区,居家养老服务通常局限于应急扶助和简单的健康咨询,助餐、助洁等上门服务供给不足,高龄、独居、失能老人的专业化护理、康复服务也有很大缺口,精神慰藉服务更是少有触及。而且,许多老人获取养老服务面临经济、信息、交通等多重门槛,高额费用、数字化障碍或信息不对称、出行不便等难题使得“上门服务”在现阶段还难以成为农村养老的有力支撑。
其次,农村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存在差距,相关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有待提升。近年来,乡镇范围内的公办养老院关停或运转困难现象较为常见。受经济条件、地理位置和人口分布等因素的影响,许多村庄尚无村级或区域日间照料中心,或因缺乏维护和人员短缺,建成后使用率较低。调研发现,在乡村,尤其是偏远山区村庄,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人口外流严重,社区养老发展十分受限。作为社区养老的重要依托,老年人对相关公共服务特别是医疗服务的需求很高,但在普通村庄,村级或一定距离范围内的资源有限,养老服务与医疗保障普遍脱节。以“健康体检”为例,检查项目缺乏针对性、行动不便者无法参加等问题影响着服务供给的有效性和普惠性。
再次,农村养老机构的硬件条件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老年人及其家庭的接受度普遍很低。公办机构如乡镇敬老院的运营经费主要依赖政府拨款和少量社会捐赠,缺乏充足稳定的支持,设施环境一般,管理落后,体验感不佳,且原则上只面向五保户等特殊群体。调研了解到,虽然个别地区已试点向社会开放,但又面临收费差异化等新问题。民办机构则费用较高,一般农村家庭难以负担。由于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根深蒂固,农村老年人往往更愿意依赖家庭照料,认为进入养老机构不够体面。因此,农村养老机构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
综上,在“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下,农村基本养老服务由于人口和家庭结构转变、区位限制、资源分布不均等因素的影响,面临一系列难点和堵点。为了更好地回应和解决现存问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尝试改善和优化:
持续加强政策支持,完善制度建设,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走进更多普通农民家庭,弥补家庭照料的不足。可通过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增强老人的经济自理能力,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加快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农村地区的试点,早日实现失能、半失能老年群体全覆盖,切实减轻家庭照护的经济压力,并面向长期照护者提供心理咨询与关怀服务。此外,可通过政策扶持、税收优惠、支援对接等手段,支持、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企业和志愿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多样化供给。
进一步落实落细农村社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配置,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积极将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体系有效衔接。可因村制宜地支持建设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活动中心,最大程度地保障老年人在居住地就近获得更专业的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服务人员培训,设立更有吸引力的薪酬和福利激励。同时,可将满足老年人就医需求与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相结合,通过提升预防和控制常见突发病、慢性病的健康管理水平,减轻医疗负担和照护压力。
紧密围绕农村养老需求,将机构养老的优势与其他养老服务模式相结合,探索发展“嵌入式”小型养老机构。以“在地化”为前提,降低机构养老的成本和服务门槛,发挥社区资源的作用,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就近养老和情感需求。例如,“社区嵌入式”养老,是利用闲置民房或集体资源改造设置小型养老院,让老人居住在熟悉的环境中,方便亲友探访;再如,“家庭式”养老,是在农村庭院中建立“家庭养老床位”或小型“家庭养老院”,实现专业照护与家庭照护相结合,互为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