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下达就业补助资金3619万元
支持落实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扶持政策和个体工商户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次性扩岗补贴政策
3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落实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相关政策措施,推动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2024年,自治区财政厅筹措下达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3619万元,用于支持落实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扶持政策和个体工商户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次性扩岗补贴政策。
为优化创业环境,以创业带动就业,我区对离校2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在区内创办个体工商户,吸纳2人以上就业且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为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个月以上的个体工商户,按每招用1人发放1500元一次性扩岗补贴。
为提升个体工商户融资便利度,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及农信社、桂林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全国首创设立“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题银行”服务点,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在注册登记、融资贷款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目前,全区已设立主题银行服务点39家,累计发放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贷款3999.51亿元,惠及个体私营企业40.93万户。支持金融机构针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投放“桂惠贷”优惠利率贷款,自治区财政给予符合条件的“经营贷——个体工商户贷”贴息1.5个百分点。同时,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